从公开信息可以看到,胡光宇2018年进入国家体育总局工作前是一名在多所大学任教的教授,他和世界银行合作从2005年开始到2018年共出版了14部世界发展报告,可以看到还有不少英文著作,可以看出他是一名全球治理方面的专家,另外可以看到在人民出版社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出版了10余部关于中国不同领域国情研究的专著,他参与过国情研究院中国一流智库的创办,他应该是一名国情和政策研究专家,另外他还在中国政法大学,华东政法大学,上海法院系任教和挂职。工作多年,也应当是一个司法实践和理论专家,他还是一名学生运动员,从学生时代在清华大学就参与体育管理工作,进入体育总局后,备战奥运多年,应该也是一个体育管理的专家,公开信息只看到他被查至今已经有三年多,按照正常司法程序,早应该有判决结果,胡光宇这样的人调入体育总局参与备战冬奥会,因为引进谷爱凌等运动员,拿到成绩后被关注,他又能违反什么样的法律呢?他为什么会被强制措施,体育总局时任苟仲文,在胡光宇被调查1年多之后,才开始被调查,和他相关的干部也纷纷落马,几十名官员,在胡光宇被调查后一两年才被调查,如今都已经有判决结果,为什么胡光宇至今没有结果,是真的违法,还是隐含了什么疑难复杂的问题?
领导干部被监委查,是否“必然”犯罪?如果经得起监委查证的干部,是否也是一种选拔干部,给予干部政治认可的方式呢?胡光宇案件中是否能走出所有干部都经不起查的治理怪圈?


